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卫生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人才交流中心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和授权的人事、人才、考评公共性服务职能。建立全省卫生行业信息交流网络和人才供求信息库,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交流信息。
中心综合业务管理;拓展卫生人力资源开发与合作项目;协助开展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相关政策调研和咨询工作;中心资产管理、预决算等各项财务核算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2002年1月经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江苏省人事厅批准成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江苏省卫生厅,同时增挂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江苏中心、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卫生厅分中心、江苏省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高等院校教育就业考试基地名称。
协助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处理与中华医学会、各省、市医学会、省卫生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与学会有关联的内、外工作关系等。负责医学会印章的管理和行政公文的登记、转递传阅、保管、落实等。负责医学会文书和科技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工作。
九)开展医药卫生科技咨询与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促进医学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十)评选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设立并开展江苏医学科技奖评选活动。(十一)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十二)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
江苏,这个文化璀璨的省份,正以一系列独具匠心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全球的目光。
高层次人才岗位类别、引进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一类学科带头人:重点专(学)科(实验室)学科带头人,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直接聘为一类学科带头人:(1)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获得者。(2)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才,或省级同类同级别的人才。
江苏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奖励资助扶持资金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资助的,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1、技能考核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实操考核成绩、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具体以我校公告为准。(3)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电话、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一)现场资格复审考核前,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1)二代居民身份证。
3、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者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网上报名者需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引进范围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具有卫生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